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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出台,你关心的都在这里

更新时间:2025-01-01 22:05:08

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21-2025年)》出台,详细规划了医疗机构的布局、规模、建设和发展方向,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,推动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,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,促进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。

城市医院建设方面,《指导原则》强调合理设置公立医院数量,根据不同区域和人口规模,规划省级区域、地市级区域和县级区域的医疗设施。在省级区域,设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各类专科医院;地市级区域,每100万-200万人口设置1-2家三级综合医院;县级区域,依据人口数设置县办综合医院和中医类医院,部分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精神专科医院。

医疗机构规模设定则以服务需求、能力指标等为依据,指导原则明确了床位数、医师数、护士数等主要指标,其中2025年全国千人口床位数指导性要求为7.4-7.5床,每千人口执业(助理)医师数为3.2人,县办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在600-1000张之间。

在多院区建设上,《指导原则》首次明确了公立医院“分院区”的概念,支持综合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规模基础上建设分院区,对设立分院区的公立医院提出了严格的条件要求。到2025年末,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,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%,以避免摊薄优质医疗资源。

城市二级医院的发展,《指导原则》强调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,加快分级诊疗体系的建设,明确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,支持康复、护理、精神、职业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发展,同时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接续性医疗机构。

社会办医方面,《指导原则》鼓励协同创新,拓展社会办医空间,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、护理等领域举办医疗机构,并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。鼓励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协作,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。

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《指导原则》提出深化医养结合,加强老年医学科设置,鼓励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。同时,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,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,提高医疗服务效能。

中医药事业,《指导原则》要求构建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、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的中医药服务体系,推进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,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。

总体而言,《指导原则》为“十四五”期间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全面、具体的规划指导,旨在优化资源配置、提高服务质量、促进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,对于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自身发展策略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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